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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政府下属机构★★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地委、市政府的决定,组织领导和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全区广播电视机构的宣传业务。
(二)研究并起草地方性广播电视事业管理法规和条例;制订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的收看业务。
(三)按照国家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划,负责组建和管理全区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有线广播电视频道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含在全区行政区域范围或跨区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管理;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网上播出前端的管理。
(四)制订全区广播电视覆盖有关技术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审定广播电视发射功率;审批县(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建立和撤销;负责乡镇广播电视站、企业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电视站的设立、合并、撤销的审定、管理。
(五)归口管理全区有线广播、有线电视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规划并管理广播电视专用网;制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六)管理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及基本建设、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七)对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音像制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八)直接领导和管理普洱人民广播电台、普洱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经济生活频道、普洱电视转播台、云南广播电视报普洱版编辑部,加强对其宣传工作的指导,审定其各个时期的宣传报道计划,组织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领导局直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单位。
(九)协助省广播电视局管理外事工作,协助处理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广播电视机构的业务往来的外事接待工作。
(十)加强全区广播电视队伍建设。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和培训各类专业人才。
(十一)承办地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地区广播电视局设办公室、社会管理科、资产财务管理科、总编室、总工程师办公室等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负责以局和局党组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检查、督办局属各单位对局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在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建设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文秘和文电拟制、文书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保密、信访、信息调研工作;负责起草我区广播电视管理法规。
2、负责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才培养、培训、劳动就业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和推进有关人事制度、管理体制的改革;组织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干部培训、“双先”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广播电视系统艰苦台(站)津贴标准。
3、负责广播电视各播出要害部位和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负责广播电视中心大楼及各发射台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组织制定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对局属单位的保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务、纪检、监察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
(二)社会管理科
负责对县(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监督检查;承办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含电视剧)制作、经营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工作;负责乡镇广播电视站、企业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电视站的设立、合并、撤销的审批、管理;负责对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接收、引进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承办发放和吊销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对全区广播电视播出节目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业务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含在全区行政区域范围或跨区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管理;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网上播出前端的管理;协助省广电局审查境外电视剧、合拍电视剧和需要审查的国产电视剧等节目及进口节目内容。
(三)资产财务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负责地区已入股的广播电视网络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全局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审核及报批;编制年度预算及财务收支计划,汇总、报送年度决算及计划执行情况;对局属各单位执行财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局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局审计监督,安排基建计划,组织全区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四)总编室
实施对广播电视宣传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局长制定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对地区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局属宣传单位的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对县(市)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对广播电视宣传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指导并协调广播剧、电视剧创作题材规划,组织制定广播剧、电视剧及相关音像节目内容的审查标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督办地区局及其编委会下达的宣传任务的贯彻落实,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对违反宣传纪律和安全播出事故的查处;召开局编委会成员单位参加的编前会,通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宣传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组织实施监听监看工作;负责《普洱广播电视信息》的编审工作;负责《普洱之窗》网站的编审工作;负责普洱地区广播电视学会秘书处的工作;承办省局及编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总工程师办公室
认真贯彻执行广播电视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制订全区广播电视技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区广播电视技术指导、事业建设和技术管理;组织广播电视的科学研究、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协作、鉴定验收及上报科研、技术革新的成果;组织培训广播电视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广播电视工作技术人员的技术考核,负责检查各县(市)广播电视部门对技术政策、技术规划、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收集和管理技术资料,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负责全区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的划分指配和使用;负责全区事业发展的规划,统筹安排全区广播电视台的建设布局,审定台、站的具体位置;监督检查广播电视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地区广播电视局机关编制为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对外联系电话:0879-212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