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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政府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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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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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政府文化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区文化艺术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指导监督贯彻执行。
2.研究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指导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协调发展。
3.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艺术创作规划和艺术创作、艺术生产的规章制度、措施,指导全区重大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繁荣我区文化创作。
4.综合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全区电影放映、图书发行;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管理权去图书管理事业;管理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及版权工作。
二、 基本情况、数据
1999年末,全区有文化事业机构301个,职工867人。其中,艺术表演团队4个136人;公共图书馆10个88人,藏书410019册;群艺馆、文化馆11个166人,文化站122人;文管所6个22人,博物馆1个5人,有10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46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2300多件;艺术研究所1个6人;各级电影放映单位146个,从业人员320人。形成了门类齐全、布局合理、富有活力的地、县、乡三级文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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